沐鸣所有的設備(指教學、科研、生產和行政所用的教學裝備🫷🏻、低值物品🎯,下同)是國家財產的一部分。使用操作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,遵守管理製度🏄🏿♀️,要愛護國家財產,防止損壞👨👩👧👦、丟失等責任事故的發生。
一、如因某種原因致使設備損壞者🚿,應追究其責任🥻,予以批評教育👝,同時按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,責令賠償損失和行政處分🧄。
二、因責任事故引起水👨🏽⚖️、火災等造成設備重大損失者,需報有關部門處理👨🏼✈️。
三、保管使用人員因不負責任,致使收、錄音機、照相機✈️、計算器、完用表、電風扇等低值“兩用品”丟失者,按折舊價100%賠償(一般以10年折舊,10年以後按凈殘值計)🔬。其他技術物質丟失必須查清原因🧑🏽🏭,辦理報失手續ℹ️,視具體情況和認識態度酌情賠償,確系失竊者,提請保衛部們另行處理。
四、個人保管的低值“兩用品”丟失者🦸🏿♀️,原則上應折價賠償,勞防用品按照規定使用年限折價賠償。
五、學生學習期間,實驗過程中使用技術物質,勞防用品(如錄音機🟣、照相機、體育用品等)如有損壞按情節分析,屬使用不當人為造成損壞的⛪️🤹🏼♂️,均按上述有關規定辦理🤭。
六、賠償費用可根據賠償人的經濟情況一次償還或分期償還。如拖欠不交的,可由管理部門通知財務處扣款,欠款未賠者不得辦理離校手續。
七🧘、對一貫不愛護設備器材,嚴重違反操作規程⛑,發生事故隱瞞不報,推托責任,態度惡劣,損失重大,後果嚴重者除責令賠償外,將根據情節給予適當行政處分和通報🆚🥔。
八💡、工作積極負責🦸🏿♀️,愛護國家財產🎹,節約器材成績顯著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損失者,應給予表彰和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