沐鸣所有的設備(指教學、科研🚾、生產和行政所用的教學裝備、低值物品🔇,下同)是國家財產的一部分🔜。使用操作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🍦,遵守管理製度,要愛護國家財產,防止損壞、丟失等責任事故的發生。
一、如因某種原因致使設備損壞者,應追究其責任👨🦳💐,予以批評教育🙋🏿♂️,同時按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,責令賠償損失和行政處分📲。
二、因責任事故引起水、火災等造成設備重大損失者,需報有關部門處理。
三、保管使用人員因不負責任,致使收、錄音機、照相機🧣、計算器、完用表、電風扇等低值“兩用品”丟失者,按折舊價100%賠償(一般以10年折舊,10年以後按凈殘值計)。其他技術物質丟失必須查清原因,辦理報失手續,視具體情況和認識態度酌情賠償,確系失竊者,提請保衛部們另行處理👪。
四🤎、個人保管的低值“兩用品”丟失者🙅🏻,原則上應折價賠償👂🚺,勞防用品按照規定使用年限折價賠償。
五、學生學習期間🤹🏻,實驗過程中使用技術物質😺,勞防用品(如錄音機❌、照相機、體育用品等)如有損壞按情節分析,屬使用不當人為造成損壞的,均按上述有關規定辦理。
六、賠償費用可根據賠償人的經濟情況一次償還或分期償還💂🏻♂️。如拖欠不交的7️⃣,可由管理部門通知財務處扣款,欠款未賠者不得辦理離校手續。
七、對一貫不愛護設備器材,嚴重違反操作規程,發生事故隱瞞不報,推托責任🤵♂️,態度惡劣,損失重大😒,後果嚴重者除責令賠償外🥗,將根據情節給予適當行政處分和通報🤱🏿。
八🪣、工作積極負責,愛護國家財產🤲🏿,節約器材成績顯著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損失者,應給予表彰和獎勵🔕。